整理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的理解。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内容如下:
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主旨
本条是对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总体要求。
释义和理解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是铁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铁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上述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好与坏,其工作人员在作业中是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直接影响整个铁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因此,要做好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最核心最重要的是要做好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这些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相关人员的作业程序,这也是做好所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规律。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等规定,本条例对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条第一款针对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包括四层含义:一是,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应当加强铁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里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也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和铁路运输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这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重要组织保证。通过设置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有制度而无人监督落实的问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规定。为此,本条对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了明确。三是,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应当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在长期生产工作经验中总结出来并经科学论证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条例中有大量条款,要求各类单位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外,《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技能、安全风险管理能力,直接决定了生产经营活动的质量。上述单位应当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为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夯实基础。四是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应当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这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保障。没有必要的资金投入,无论怎样强调安全生产,也只能是停留在口头上,无法真正落到实处。良好的硬件设施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安全方面投入不足,硬件设施简陋,无疑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对有关安全投入的问题也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这些规定,是做好铁路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无数惨痛的教训都说明,企业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其有形的、无形的损失远远高于未雨绸缪的先期投入。对一个企业来说,要实现长久的生产安全,必须积极有效和科学的投入。如果平时肯在安全上花钱,注意把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就能防微杜渐,不仅可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还能确保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条第二款是对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行为的要求。条例规定,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这里的规章制度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既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包括企业内部的规定、规则、办法、规程、标准等。如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从事货运业务,就必须严格执行与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等规章制度。这里的标准化作业,就是对在作业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将现行作业方法的每一操作程序和每一动作进行分解,以科学技术、规章制度和实践经验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效益为目标,对作业过程进行改善,从而形成一种优化作业程序,逐步达到安全、准确、高效、省力的作业效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实行标准化作业是统一的,其共同的目标就是为了保证铁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