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按民事诉讼处理的房地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房地产产权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房地产租赁纠纷;房地产抵押、典当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纠纷;房地产拆迁纠纷;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
下列房地产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的范围:
(1)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调整房屋或职工调动、死亡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单位自行解决。
(2)军队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之间因腾退军产房发生的纠纷以及军地互转引起的单位与军队房屋纠纷,应该由军队和地方政府协商并通过行政手段解决。
(3)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引起的房产纠纷,或因党委发文调整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机构的领导体制变更或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分合调整所引起的房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