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如不牵涉财产纠纷的每件按照800-10000元进行收取。如牵涉财产纠纷的,每件按照1000-2000元收取外,还应按照这类案件的财产数额收取这类费用。合法的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一、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8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
争议财产标的额超出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量: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元部分4%—5%
1)、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执行。
2)、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800~8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3)、解决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询问: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述和控告:1000~10000元/件
(二)审查诉讼阶段:
1、不牵涉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准则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牵涉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15000元/件
2、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执行。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述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执行。
5)、计时收费
解决本准则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能够使用计时收费,收费准则为:100~2000元/小时。不够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量;解决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量。
6)、本准则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7)、本准则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律师应在案件的诉讼前与当事人协商这类案件的办理费用,一旦协商确定后,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相应的协议。说明这类案件的办理费用,如一审案件没有解决的,二审开庭前,还应协商和支付这类案件的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