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不一定算重婚,若是出轨的一方与婚外的第三方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然没有办理,但却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那么也属于重婚。发现此种情形存在之后,没有重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请求。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算重婚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不一定算重婚,若出轨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重婚: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即两个法律婚姻的重婚。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二、婚内出轨怎么收集证据?
搜集对方出轨的各项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1)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出轨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出轨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出轨,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2)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3)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不少公民在结婚之后,可能会出轨。需要注意的是,出轨行为存在并不意味着对方重婚了。当然,发现对方出轨后,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通过查询法律规定等的方式,判断对方的出轨行为是否属于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