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完全继承遗产,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完全继承遗产
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完全继承遗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监护人只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一旦过世,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若没有法定继承人,法律上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
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完全继承遗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监护人只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一旦过世,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具体的规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