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辱骂行为仅仅是言语上的攻击,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殴打,捆绑等范围,如果仅是一般争吵,那是不属于家暴范畴的,但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妻子的辱骂行为对丈夫起到了精神上的伤害,那判断可能就要另当别论了。
家庭暴力,似乎一直是许多影视作品喜爱运用的话题素材之一,因此也就造成了这样一种现象,社会上普遍认为家暴往往是丈夫对妻子施加的,但实际上,家庭暴力并不仅仅限于丈夫对妻子的,相反,妻子作为施暴者一方的案件也很常见,那么妻子长期辱骂丈夫算是家暴吗?让我们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家庭暴力的责任。
根据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综上所述,妻子长期辱骂丈夫是否算家暴,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体现,一般情况下,辱骂行为仅仅是言语上的攻击,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殴打,捆绑等范围,如果仅是一般争吵,那是不属于家暴范畴的,但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妻子的辱骂行为对丈夫起到了精神上的伤害,那判断可能就要另当别论了。因此,不论是谁,在遭遇家暴或疑是家暴的时候,一定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利益抗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