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后按揭房是否可以补充协议

政治法律2023-08-21 16:26:12

民法典中离婚后按揭房是否可以补充协议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离婚后按揭房是否可以补充协议,离婚时的按揭房要怎么分割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按揭房是否可以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民事活动,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离婚后可以对按揭房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时的按揭房要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的行为不会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按揭购房者。

离婚后,未偿还的贷款是按揭者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予以返还。

2、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婚姻法的本意就是鼓励夫妻为家庭共同作出自己的贡献,促进维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

婚前一方已在对方共同生活之前通过自己的付出得到房产权益,只不过没有从债权过度到物权,婚后取得产权证也只是财产权利形态的自然转化,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以一人名义按揭购房,婚后共同继续支付按揭款的。

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也比较多见。

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往往在婚前达成口头协议,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贷手续,产权证也为个人,婚后共同归还贷款。

只要能证明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即使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时,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而签订补充协议是民事活动。

所以夫妻离婚后,双方自愿的,可以对按揭房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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