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般来说,父母的赡养义务应该是由子女来尽到的,但是如果相关的子女已经死亡又或者是这个子女不具备任何的劳动能力,为了让老人的晚年生活可以有一个基本的保障,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孙子或者是孙女、外孙子或者是外孙女,应该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
其实,一般来说,父母的赡养义务应该是由子女来尽到的,但是如果相关的子女已经死亡又或者是这个子女不具备任何的劳动能力,为了让老人的晚年生活可以有一个基本的保障,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孙子或者是孙女、外孙子或者是外孙女,对于相关的子女已经死亡又或者是相关的子女不具备任何的劳动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应该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由此可见,一般来说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只有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面才需要对祖父母尽到一个赡养义务。
需要参考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现有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里面的第二十八条规定到:有相应的经济条件可以负担的起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确认死亡或父母没有能力进行抚养的还没有成年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于自己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相应的经济条件可以负担的起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确认死亡或子女失去了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管是孙子女孩是外孙子女对于自己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上面所到的,父母已经死亡了,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是要对于自己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进行赡养的。这不仅仅是法律上面所规定的义务,也是每一个做孙子或者孙女出于血脉亲情的一种回馈。其实,一般来说,老人的吃穿用度并不多,他们已经步入暮年,对于很多娱乐活动都失去了兴趣,在晚年还失去了自己的子女,可以说是非常的可怜。这个时候,他们最需要的是就是来自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