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处理

政治法律2023-08-21 15:01:18

近亲结婚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近亲结婚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处理,近亲结婚范围是怎样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一、近亲结婚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处理

近亲结婚的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按同居处理,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近亲结婚范围是怎样的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

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

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近亲结婚是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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