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规定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本人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
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
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
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通过以上的文章内容,我们就知道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首先我们需要携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来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毕竟离婚对于两个家庭来说伤害都是比较大的,所以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