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是想要起诉退彩礼,需要收集相关证明确实已经满足了彩礼退还条件的材料。这里的材料包括男女双方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并没有生活在一起等。对于无法拿出相关证据的,彩礼极有可能并不会返还。
一、离婚时怎样起诉退彩礼?
1、离婚时若是想要起诉退彩礼,需要收集相关证明确实已经满足了彩礼退还条件的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钱返还范围
(1)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据不当得利返还对方。由此可知彩礼钱是需要返还男方的。
(2)在现实生活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乱终弃,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本着保护妇女,保护弱者的原则,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可酌情减少。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二、婚姻无效能否要回彩礼钱?
1、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由于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从这点上来看,自然就不符合给付结婚彩礼的目的,毕竟男女最后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
2、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4)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男方在支付彩礼之后,可能后期男女双方并没有登记结婚,对于此种情形,男女双方在结束恋爱、或者是同居关系的时候,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彩礼返还的请求。女方若是不返还,男方在收集相关证明,自己与女方的情形已经满足彩礼返还条件的证据之后,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