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能否撤销,相关法律规定

政治法律2023-08-21 13:00:33

民法典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能否撤销,相关法律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能否撤销,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民法典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能否撤销

民法典规定,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一般是无效,无效的赠与合同自始至终无效,不需要申请撤销。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知道,离婚自由是我国的基本婚姻制度,所以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的赠与合同不需要撤销。

本文标签: 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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