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可以起诉女方退还彩礼钱,因为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结婚的手续或者是双方当事人,虽然已经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根本就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是可以要求退还。
一、男方起诉女方退还彩礼钱吗?
男方是可以起诉女方退还彩礼钱,如果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彩礼可以视为附条件的赠与,给付彩礼的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撤销赠与。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彩礼返还官司中需要什么证据
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一步就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1)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社交平台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如果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丢失无法恢复,那么还能依靠当时双方谈话时涉及婚嫁的录音,后期对方承认双方关系的录音亦能派上用场;
(3)双方之间举行过订婚仪式;
(4)双方曾一起拍过婚纱照。但在这里特别提醒一句,双方共同生活并不必然意味着双方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地方的习俗都是要求在结婚之前男方支付给女方彩礼的。至于之后双方当事人感情不和,结婚之后又离婚,或者是根本就没有结婚,那么是否能够要求退还彩礼,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但不管怎么样,发生财产纠纷之后都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