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家暴并不是就一定要离婚,这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自主意愿来确定的。这也就意味着若存在家庭暴力这样的一种情况,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但是被家暴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属于法定的判决离婚的情况。
一、法律规定家暴就一定要离婚吗?
法律规定家暴并不是就一定要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丈夫家暴是否离婚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进行决定,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编》规定
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都是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因为一般是施暴者不同意离婚。
凡是能证明家暴的证据都可以向法庭出示,例如,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医院诊断治疗凭据、录音视频、家暴过后施暴者悔过写下的保证书、忏悔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另外,如果受害人曾向妇联、居委会、村委会、单位等反映过家暴问题,相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二、离婚时受害方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或是在财产分割上多分一些财产?
家庭暴力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过错情形之一,施暴方为过错方,受害方为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对方有过错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涉及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况,《民法典》第1092条有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这也就意味着根据《民法典》规定,被家暴的一方若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对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也是应当判决离婚的,因为这是法律中规定的离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