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继承遗产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因为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若是父母有其他的兄弟姐妹以及亲人。若是没有公正的话,那可能会影响自己遗产的过继,所以可以进行公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需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时是需要进行公证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那在其过世后,父母的房产呢或者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虽然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子女,但是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没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所以说,子女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唯一选择,正是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不局限于子女,才造成了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现象。
很多人认为父母还健在就立遗嘱不是很吉利,但是如果父母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在五种法定遗嘱中效力最高。
二、遗产继承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继承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有被继承人的合法所有财产所有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一)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问题一般是因为涉及到爷爷奶奶与外公外婆继承纠纷,因为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也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的时候,那么就会产生继承纠纷。
遗产的分割还要根据死亡之后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独生子女继承遗产一般都属于法定继承,通常情况当事人领取遗产的话,是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为了保证规避其他风险也可以进行公证的,这样能够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