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那么拆迁补偿款就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那么拆迁补偿款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1.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拆迁款要根据房子的产权决定,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继续宁平均分配的;但是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款也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平均分配,归个人所有。
在对房屋予以拆迁的时候,夫妻之间如果对房屋的补偿款的分配发生纠纷的,那么首先可以就主要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事项协商处理,如果是无法协商的,那么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