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去公证机关立遗嘱?

政治法律2023-08-21 09:33:24

应该怎样去公证机关立遗嘱?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应该怎样去公证机关立遗嘱?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一、应该怎样去公证机关立遗嘱?

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提交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制作公证书

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二、遗嘱公证应该怎样收费

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想订立遗嘱,之后不放心遗嘱的执行相关情况的话,那么是可以将订立的遗嘱交给公证机构来申请公证,这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要进行遗嘱公证的话,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遗嘱公证。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应该怎样去公证机关立遗嘱?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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