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二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二十四条的理解。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二十四条内容如下:
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一)注重保护城市特色资源,延续历史文化传承,塑造具有广州特色的城市风貌,加强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的保育、活化。
(二)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鼓励增加公共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绿色更新。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面积结合片区策划面积规模,原则上不少于策划方案总面积的30%。
(三)应当充分开展土地、房屋、人口的现状数据调查,测算改造成本和权益面积,按照可实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规划建设总量。充分尊重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众、权利人、参与城市更新的其他主体等各方利益的平衡。
主旨
本条是关于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原则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过往经验表明,新区域开发中,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占地一般为1/3左右。为此,本条对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面积结合片区策划面积规模,规定原则上不少于策划方案总面积的30%。
本条明确了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的原则。本条旨在强调编制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时,需要遵循保护城市特色资源,延续历史文化传承;优先保障公共利益(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共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策划方案总面积的30%);充分开展基础数据调查,科学合理设置规划建设总量,尊重各方权利人合法权益等原则,以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编制好更新片区策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