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四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四十条的理解。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四十条内容如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实施更新改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兴建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不得进入交易市场。
主旨
本条是关于城市更新项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本条明确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实施更新改造的主体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本条强调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