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多少钱才行政拘留

政治法律2023-08-08 08:23:02

故意毁坏财物多少钱才行政拘留

故意毁坏财物是不会被行政拘留的,故意毁坏财物属于刑事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造成的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等其他严重情形的,应该被予以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毁坏财物多少钱才行政拘留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院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表示,故意毁坏财物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因此故意毁坏财物追究的是刑事责任而不是行政责任。如果故意毁坏财物造成的损失达到了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有权进行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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