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际情况来看,重婚罪是可以只告情人或者说第三方的。但是法院在对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也会委托公安机关对案件作出调查,这个时候就会把重婚的另一方牵连进去。因而,目前司法实务中只是追究情人或者第三方的刑事责任这是不现实的。
一、重婚罪只告第三者可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
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当事人可以只告情人,但因为是刑事案件,重婚罪也不是绝对自诉案件,法院在委托公安机关调查时肯定会把男的牵进去,所以实际中只追求第三方的责任是不现实的。
二、无效婚姻下的重婚罪问题认定
无效婚姻在有关部门宣告婚姻无效前,实际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法解释》第13条规定:“婚姻法第12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照自己的职权宣告其无效,也就是说无效婚姻需要经过司法程序来确认。一方在该婚姻关系确认无效之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同样是构成重婚罪的。虽然前婚属于无效婚姻,但也为周围多数人所知悉,若在没有宣告无效前,开始与另一个配偶进行夫妻生活,势必会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仅挑战了法律的权威,也是对一夫一妻制的蔑视。
重婚罪中,不仅仅有多个婚姻的一方需要负刑事责任。第三人在明知道对方已经登记结婚,而仍然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也是可以以重婚罪论处。按照《刑法》中的量刑规定,此时可以对双方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算当事人只告第三人,但司法机关介入之后,往往也是会追究另一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