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

政治法律2023-08-08 07:38:23

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

在疫情期间争抢物资并且导致有人受伤的通常都是处5天到15天以下的治安拘留,并且根据情况对当事人处500元到1000元左右的罚款。如果已经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类似于防疫物资遭到严重损毁的,就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怎么处罚?

疫情期间争抢物资致人受伤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二、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本来这些防疫物资都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保管分配,而且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各地人民政府私自截留各地群众捐赠的这些防疫物品,群众在疫情期间争抢物资的案例相对比较少见。工作人员私自截留的,一般都是面临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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