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犯罪既遂标准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的向他人索取相关的钱财,只要存在这种行为,就需要进行立案处罚,当然它也需要经过一层一层的来进行调查取证,有索贿的行为就有受贿的行为,国家对于这两种行为作出了一些明确的区别。
一、索贿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索贿犯罪既遂标准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受贿犯罪可分承诺受贿、接受贿赂、行为人谋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承诺属犯意表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的交换条件,唯有接受并拿到贿赂,才是受贿人追求的直接结果。因此,受贿人收受了贿赂,即意味着实现了犯罪的目的,从而构成犯罪既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受贿罪量刑标准2020年是怎么规定的?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自从十九大以来,一直对于反腐倡廉问题十分的重视,但仍然有一些索贿和受贿现象的发生,为了对于这些腐败现象重拳出击,刑法当中所规定的一些条文是非常严格的,比如说索贿的话,要具有主动性和索取性这样一种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