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宣告无罪案的情形有哪些?

政治法律2023-08-08 06:46:27

受贿宣告无罪案的情形有哪些?

受贿宣告无罪案的情形有: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经特赦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可以由司法机关来宣告无罪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一、受贿宣告无罪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九条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四)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以上就是受贿案件宣告无罪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宣告无罪,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避免在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下,导致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判决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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