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预备阶段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条件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企图逃跑或毁灭证据,有窜供或伪造证据的可能性以及法律上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预备犯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
一、犯罪预备拘留条件是什么?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诉法规定的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如果所有的刑事犯罪活动都能够在犯罪嫌疑人预备阶段就被发现了的话,可能有些给受害者及家庭带来的无法弥补的后果都是可以提前避免的。所以,不能说,犯罪目的还没有得逞公安机关就不能提前刑事拘留了。预防犯罪,早些制止犯罪,这才是最重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