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批捕条件是什么

政治法律2023-08-08 05:58:41

对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批捕条件是什么

对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批捕条件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证据,并且这些涉恶团体都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对每位犯罪嫌疑人都必须要采取逮捕的这种方法才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犯罪活动。但打击黑恶势力还是任重道远的。

一、对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批捕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怎么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量刑处罚?

《刑法》第294条第1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第4款规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非罪处理事由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罚。”这是本罪的非罪处理事由。

从重处罚事由 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这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

对黑恶势力的打击是伴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紧密进行的,有些黑恶势力猖獗到目无法纪的这种地步,完全是因为在政治舞台上有人为其撑腰,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白道上也是有后台的。但是,要逮捕黑恶势力的犯罪成员,没有任何证据的话逮捕也是不成立的。

本文标签: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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