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包括该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的表现,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由于这4个法律词汇的定义都比较抽象,普通民众即便不了解犯罪构成也不影响到维护自己的权益。立法人员从来就没有放弃对犯罪构成的研究和完善。
一、同一犯罪构成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1、同一犯罪构成范围主要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2、犯罪构成理论在犯罪体系及整个刑法学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它是由资产阶级刑法学家首先提出并创立的,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司法专制的历史性产物。犯罪构成的概念最早起源于13世纪意大利宗教裁判上的“查究程序”或称“纠问手续”,其构成要件只有诉讼上的意义。
二、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罚?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1、管制不关押行为人,但限制其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人身自由,数罪并罚可达3年;
2、拘役剥夺行为人1个月以上半年以下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劳动改造,数罪并罚可达1年;
3、有期徒刑剥夺行为人半年以上15年以下的人身自由,数罪并罚最高可达25年;
4、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对其进行终身劳动改造;
5、死刑是剥夺行为人生命的刑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的行为人,一般可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对于犯罪时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6、在受到以上刑罚的同时,根据案件情况,行为人还可能会受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的处罚;
7、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行为人,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缓期执行刑罚(即缓刑)。
三、犯罪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角度研究犯罪行为:
(1)把犯罪行为作为犯罪心理演化过程的一个阶段进行研究,如犯罪意识——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犯罪结果;
(2)研究犯罪行为方式,从中发现规律和特点,为制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政策提供依据;
(3)研究某一犯罪者的犯罪行为方式,为改造该罪犯提供帮助。
犯罪构成范围就是这起刑事罪名的构成要件,相同犯罪活动中的构成要件肯定没有任何的差异,虽然犯罪构成范围主要就是以上这4个方面,但类似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主体肯定就不一样,司法机关就是以此给当前的违法犯罪活动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