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政治法律2023-08-08 05:42:31

酒驾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酒驾入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该意见明确规定了酒驾入罪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发现酒驾行为的,需要立即对当事人人员进行控制,并进行酒驾标准的测试,符合酒驾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一、酒驾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关于“醉酒”的认定标准

2004年5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2011年7月1日施行的修订后《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以下简称《国标》)继续沿用这一标准。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是否应以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作为入罪标准?经研究,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是根据我国驾驶人员生理特点,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多方论证的结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且实践操作多年,已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可以采用。故《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将酒驾入刑显然是适合形势发展需要的,酒驾是非常危险的道路驾驶行为,驾驶人员喝酒可能造成视力模糊,对当事人的判决能力造成极大的干扰,对于车辆的安全行驶具有极大的危险,为了自身和行人的安全,应当对酒驾行为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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