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的人,为了让财富增值或者想要获得更多的财富,会进行或者是参与一些非法集资的活动,这属于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参与者在过程中受到了财物的损失等情况,应该如何的处理。非法集资被害人属于参与者,如果情节不严重,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如果参与情况较多,情节严重,会被判处相应的处罚。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现在很多的人,为了让财富增值或者想要获得更多的财富,会进行或者是参与一些非法集资的活动,这属于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参与者在过程中受到了财物的损失等情况,应该如何的处理。非法集资被害人属于参与者,如果情节不严重,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如果参与情况较多,情节严重,会被判处相应的处罚。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被害人损失可以挽回吗?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二,非法集资的含义
我们天天都在说非法集资,到底非法集资是怎么表现的?其实刑法上并没有非法集资罪这样的罪名,但是因非法集资而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骗取贷款罪等。平常我们接触最多的就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集资诈骗罪,它的表现形式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卷款潜逃,挥霍高消费,未按照约定使用等情形;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表现形式有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务等形式还本付息或给予汇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在现实中,不少投资理财公司纷纷以高薪招徕人才,并许以高额提成。这些公司业务员,很多都是刚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受高额提成诱惑替公司招揽资金,触碰非法集资红线却毫不知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还是理财,都不能仅仅被一些高薪等字眼蒙蔽。高风险高回报,我们要选择正规的渠道,而不能去参加一些非法集资或者传销的机构,这都属于违法的行为。非法集资被害人损失只能自认倒霉,情节严重,可能还会吃上官司,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