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随着互联网借贷平台的发展,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搬到了互联网上,很多网贷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立案。一些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受害者数量庞大,遍布全国各个省份。对于他们来说,挽回损失比什么都重要。那么,非法集资如何赔偿受害者?我们通过这篇文章简单做个了解。
一、非法集资如何赔偿受害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发现自己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被非法集资所骗,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通过刑事侦查措施抓捕嫌疑人、查扣涉案款物。有的群众,发现自己因非法集资被骗,却持借据或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保全。一般来讲,此类案件法院不会受理,及时受理后也可能裁定驳回起诉。
因为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毕竟公安机关的刑事强制手段和人民法院的民事手段相比在追回被骗资金,控制犯罪嫌疑人方面要严厉一些,效果也会好一些。
二、非法集资受害者的损失由谁承担?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通过小编这么简单一讲,大家应该知道了非法集资如何赔偿受害者。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将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这个时候,受害者可以提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返还集资款。这里需要注意,因非法集资给自己造成损失的,政府不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