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敲诈勒索需要什么证据

政治法律2023-08-08 01:13:25

在我国敲诈勒索需要什么证据

有无证据都先及时报警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敲诈勒索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相信关于敲诈勒索大家在影视剧当中也见到过。如果大家在遇到敲诈勒索的当时没有能够及时的报警的话,那么在事后也应该及时的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并且要注意收集敲诈勒索的相关证据。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在我国敲诈勒索需要什么证据?

一、在我国敲诈勒索需要什么证据?

有无证据都先及时报警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解释》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释》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小编要提醒大家在遇到敲诈勒索以后,首先考虑的就是要报案,即使自己没有相关的证据,也要抓紧时间报案,这是非常重要的。自己在报案的时候可以尽量的为公安机关提供一些证据,比如说被害人的陈述,视听资料的这些,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尽快捉拿犯罪嫌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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