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物品罪的认定需要哪些要件

政治法律2023-08-08 00:05:19

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物品罪的认定需要哪些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国家机密物品涉及到国家安全,是不允许个人持有或故意窃取的,情况严重可视为非法犯罪,很有可能会判刑。那么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物品罪的认定又需要哪些要件?小编将相关内容整理起来,如果对此感兴趣请往下看即可。

(一)客体要件

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保守国家秘密制度,行为对象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绝密、机密级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

(二)客观要件

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所谓“非法”,是指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是涉密人员而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或者虽属于涉密人员,但其持有该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没有合法依据。总之,只要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而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即为非法。

所谓“持有”,是指行为人以占有的意思实际支配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并置于自己控制范围之内,即为持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非法持有”包括两类,一是不应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携带、存放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二是可以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未经办理手续,私自携带、留存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所谓“拒不说明来源和用途”,是指行为人对其非法持有的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在主观上拒绝说明,根本就不予配合,什么也不说,或者在客观上不能说明来源或用途。如编造谎言、借口或者提供的来源与用途经查不实或无法查证的。

(三)主体要件

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一般而言,行为人身份不影响成立本罪,但如果行为人是间谍组织成员或者接受了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人员,符合间谍罪构成特征的,应以间谍罪论处。

(四)主观要件

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从认识因素看,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持有,但仍实际支配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至于该国家秘密属于什么密级,其无须准确地认识。从意志因素看,行为人持有本身就意味着其希望或放任该国家秘密处于自己的实际控制之下。实际占有国家秘密的人员有说明其来源与用途的义务,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自己占有国家秘密的合法来源与用途,或能够证明自己确不知其为国家秘密的,不构成本罪的“非法持有”。

法律对此有极为严格的规定,从而保障国家机密不外漏,保护国家安全。倘若还有对此不解之处,欢迎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会认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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