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什么?

政治法律2023-08-07 23:19:05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什么?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具体内涵,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有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事件的发生。可是,人们对于该罪行的具体内涵不是很清楚。那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什么?

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是法律予以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行为人有犯罪故意,并且实施了侵权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行为的,会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31条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的生命权(即生存权)和健康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也不能非法剥夺。公民的民主权利主要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通信自由权等。刑法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能够更好的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并使其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作为专章加以规定。这一章主要包括以下罪名: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罪、破坏选举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

本罪的主体,绝大部分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个别犯罪,是特殊主体,如刑讯逼供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本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个别犯罪可以由过失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上文主要叙述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主要内涵及相关的主客体条件。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读法网侵犯人身权利罪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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