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刑的刑期最长是六个月,最短是一个月,拘役刑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在执行期间,犯罪分子会被剥夺行为自由,但是可以回家探亲,但是如果是犯罪分子由于数个犯罪行为而被判处拘役的,一般最长也不得超过一年的刑期,而且在拘役刑只适用于犯罪行为较轻的犯罪嫌疑人。
一、拘役刑的刑期最长是多久?
最长是6个月,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有如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拘役的特征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②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③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④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对于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只要是需要由人民法院记性定罪量刑的,就由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是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大的,就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但是在判决生效之后,如果犯罪分子表现好的,还可以适用减刑或者是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