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检举立功能减刑,有时仅靠公安机关自己完成侦查工作,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故此我国刑法也规定,刑事犯罪的主体,在服役期间,若是能够主动的检举立功,此时若是检举属实,帮助乐观公安机关破案,此时是可以得到减轻处罚的。
一、服刑人员检举立功能减刑吗?
?
服刑人员检举立功能减刑,监狱立功举报流程如下:
向公安部门举报,查实后,他们会出具立功通知书。在报判刑时,一起交上就可以了。监狱里的民警会详细给服刑人员说明的。外边人不用替他着急。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中央纪委监察部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等法规、规章,对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具体规定。
2、检举、控告人享有如下权利: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
3、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
4、提出检举、控告;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5、检举、控告人在行使合法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服役人员若是能够向监狱部门检举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此时一旦立功,是可以得到减轻处罚的。根据规定,检举时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不得为了立功而串改事实,否则不仅不会立功,还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干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此时会由于其检举行为而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