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能涉嫌侵权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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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都会留下个人信息,像移动公司、银行等部门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有些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对他人的信息不认真保管,导致信息泄露,从而引发各种社会问题。那么非法泄露个人信息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小编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为大家具体讲解下。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是什么?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二、非法泄露个人信息法律责任是什么?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单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曾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作出了修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明确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增加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泄露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情节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很多行业的从业人员都会接触到他人信息,对于这些信息,要妥善保管。如果非法泄露信息造成损失,相关人员是要承担泄露个人信息法律责任的。构成民事责任的,要赔偿有关损失,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则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面临7年有期徒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