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一定要有危害结果发生吗

政治法律2023-08-07 19:15:23

犯罪既遂一定要有危害结果发生吗

其实刑法当中的犯罪既遂也不一定必须要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犯罪既遂应该是这个犯罪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构成要件,那么在法律制度上的危险犯和行为犯,都是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个具体的行为都就构成了犯罪。

一、犯罪既遂一定要有危害结果发生吗?

犯罪既遂不一定要有危害结果发生,例如危险犯和行为犯都不要求造成具体的危害结果,但只要实施了某一行为就构成了犯罪。

危险犯的既遂不是以造成物质的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是以法定的可观状态的具备为标志,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只要足以致使某种危害结果发生就属于既遂。典型的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破坏交通罪等。

行为犯的既遂的出现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有形的犯罪结果,也不要求实际损害的可能性即危险状态的出现,而是以行为完成为标志。当然,这些行为又不是一招手即告完成,而是要求有一个实行过程,达到一定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典型的如强奸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和偷越国境罪等。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因为法律制度当中的很多犯罪行为属于危险犯,也有一部分属于行为犯,在这些特殊的犯罪行为当中不要求具体的危害结果,比如抢夺方向盘,不能说在车子安然无恙的情况下,就不去追究抢夺方向盘的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了。

本文标签: 经济犯罪辩护  刑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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