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罪并罚不宜适用缓刑。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比犯有一罪的犯罪分子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法院应该按照比较重的罪名来判处实刑,如果对其判缓刑不利于法律公正。缓刑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其对象是犯罪情节轻微并且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嫌疑人。
一、嫌疑人两罪并罚能否缓刑?
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实施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种以上犯罪构成的,即为数罪,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实质的数罪”。而数罪并罚,则是指一人犯有数罪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比犯有一罪的犯罪分子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而适用数罪并罚之方法,就能依法对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处以较重的刑罚,有利于惩治犯罪。一般情况下对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不宜适用缓刑。
二、法院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有些嫌疑人被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不止一个,这就涉及到两罪并罚甚至是数罪并罚。原则上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不判缓刑,而是判实刑。毕竟触犯多个罪名说明嫌疑人犯罪主观意识强,社会危害较大,应该用刑法严惩。相对于实刑,缓刑自然是从轻处罚的一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