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证词有效的条件应该是行贿人能够客观的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亲身经历过或亲身感知的一些事实,行贿人向公安机关所陈述的内容跟行贿人的年龄、智力状况都是相吻合的。但行贿人的证词属于口供,只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
一、行贿人证词有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能够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用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二、嫌疑人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行贿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389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行贿人的证词,应该是在调查行贿案件的过程当中,行贿人有主动交代受贿的对象,那么将来在追究受贿者刑事责任的时候,行贿人所陈述的证词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作为证人证言也是定罪证据之一,但除了口供还需要有其他直接的定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