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伪证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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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作伪证严重损害了社会的正义,更让法律的判决有失公平,关于伪证罪应向哪里立案的问题,读法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伪证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什么是伪证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二、伪证罪的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二)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三)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五)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六)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伪证罪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行为人伪造、变造、毁灭凭证、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而是在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或是在审计、监察等行政活动中发生的,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
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四、关于伪证罪的处罚
伪证罪通常是由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伪证是对正义的侮辱,相信触犯法律的人也会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伪证罪应向哪里立案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生活中,如果您也有发生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读法网站上的律师,相信一定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