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谁

政治法律2023-08-07 16:48:32

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谁

像伪证罪、妨害作证罪等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犯罪,一般都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谁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

像伪证罪、妨害作证罪等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犯罪,一般都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当然法律同时也规定,单位通常是不能作为伪证罪或妨害作证罪的犯罪主体。那么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谁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谁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

二、构成伪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构成伪证罪,主要有下面三方面行为:

(一)毁灭、伪造证据;

毁灭、伪造证据,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己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证据予以毁灭,包括烧毁、丢弃、撕掉、涂抹等,使其不能再起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作用;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己制造假的书证、物证等,以隐瞒案件的真实情况,使犯罪人免予刑事追究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

(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策划、指使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当事人共谋毁灭、伪造证据,以及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提供帮助等。“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只要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包括两种行为:

1、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威胁证人或者以金钱、物质利益等好处诱使证人改变过去按照事实提供的证言;

2、以威胁、引诱手段指使他人为案件作虚假证明,充当伪证的证人。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我国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但同时要求强调了是不能包括单位的。要是你还想了解伪证罪量刑处罚方面的内容,可以直接到我们读法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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