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界定是怎样的

政治法律2023-08-07 16:47:49

洗钱罪的界定是怎样的

1.侵犯的客体不同,洗钱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2.行为的对象不同,特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毒品和毒赃。3.行为方式不同,洗钱罪指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是属于广义上的“洗钱”行为。

大家是否听说过洗钱罪,这是一种下游犯罪,而其上游犯罪则是由国家明确规定了的,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七种犯罪。实践中对洗钱罪的界定是很重要的,能够让我们准确的区分相似犯罪。下面就由读法小编告诉大家洗钱罪的界定是怎样的。

(一)与掩饰隐瞒所得收益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二)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三大类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特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毒品和毒赃。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指行为人通过中介机构将有关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加以隐满和掩饰,是属于狭义上的“洗钱”行为,后者指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是属于广义上的“洗钱”行为。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关于洗钱罪的界定问题,读法小编在上文中就主要对比了掩饰隐瞒所得收益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希望可以帮助各位准确的掌握洗钱罪。需要注意的是,洗钱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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