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几种犯罪,有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等等,不同的犯罪我国法律规定的处罚是不同的,同时犯罪不同具体的手法也是大相庭径。今天,读法小编为大家带来抢夺罪最新案例一则,帮助各位了解一下抢夺罪的相关知识。
【案例】
被告人梁某,男,37岁,无业。2015年10月的某天晚上,被告人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本市河东区某公交站,乘被害人李某不备,将其手中一部苹果5S手机夺走后驾车逃跑。后被害人李某报警,经技术侦查,公安机关于三日后将被告人梁某抓获归案。赃物已被公安机关收缴并发还被害人。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被害人对其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抢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说法】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但未使用暴力或胁迫的行为。“未使用暴力或胁迫”是抢夺罪区别于抢劫罪的主要特征。“公然夺取”是区别抢夺罪和盗窃罪的主要界线。抢夺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即构成抢夺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主要指抢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抢夺救灾款物、军用物资,后果特别严重的等,则从重量刑。
2015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抢夺罪的数额标准做了重大修改。相比之前的标准,抢夺罪“数额较大”的标准由“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修改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由“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修改为“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由“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修改为“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
在《解释》中,最高法、检要求地方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据了解,四川省此前标准分别规定5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当前飞车夺包的犯罪逐渐增多,市民的财产和人身权益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对此,法官建议:
一、各位市民要对尾随在自己身后缓慢行驶的机动车尤其是两个青年男子骑乘的摩托车保持一定的警觉性,而带有包的妇女单身行走在路口或偏僻的街道时,更要提高防范的意识。
二、带有挎包的妇女,要尽量注意拿包的姿势。一般而言,将包拎在手上或是简单随意的挎在肩上,都容易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成为其下手的目标。为了预防罪犯实施飞车抢夺,建议带包的妇女在外行走时要将包挎在靠近人行道的一侧,并尽量利用手臂夹着包使其紧紧贴着身体,让肩、手臂和肘部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合力护住自己的挎包,最大限度的避免包被罪犯轻易夺走。
三、市民在遭受飞车抢夺后,首先要保持冷静,尽量观察并记住罪犯所驾驶的机动车车牌号码,其次市民要及时的报案和提供有关线索,积极配合警方的侦查工作,以便早日破案。
以上就是读法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抢夺罪最新案例,从中我们知道虽然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对抢夺罪的数额做出了规定,但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这个犯罪内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读法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