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就是接受犯人的假释诉求并且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要予以明确的告知,并且假释决定前评审委员会要主持假释听证会。平时,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定期的到监狱当中去进行检查,及时的了解犯人的改造表现。
一、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1)定期到监狱检查,了解犯人的改造表现;
(2)接受犯人的假释诉求;
(3)审议决定前主持假释听证会;
(4)召开假释评审委员会,决定适用假释和决定撤销假释。
二、监狱犯人是怎么减刑的?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罪犯自己应该也非常的清楚,申请减刑假释都是有非常严肃的流程的,并且这并不是自己服刑所在地的监狱部门就可以单方面作出决定的,罪犯先要将减刑假释的诉求递交给狱警,狱警在商讨过以后才会把材料递交上去。其实如果狱警认为当事人符合减刑,一般评审委员会也不会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