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对这种行为的量刑标准是三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案情一般也特别的简单,对方只不过是冒充了军人的这种身份,然后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对普通民众及法人进行坑蒙拐骗的。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事实上,法律还同时规定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一些加重处罚的具体事由,但由于对方是假冒的军人的身份,所以国家军队及任何国家有关部门,肯定不需要为受害者上当受骗的这种结果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的,是犯罪嫌疑人要承担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