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政治法律2023-08-07 14:41:11

侵占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2、他人的遗忘物。。3、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说到侵占罪的对象问题,那么通常是指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少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对象的,如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那么你知道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侵占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二、侵占罪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1、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2、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综上可知,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以及埋葬物。换句话说,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主体。但必须要将上述犯罪对象据为己有且不归还的行为,那么才能以侵占罪定罪处罚。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都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读法的专业律师。

延伸阅读:

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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