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生活内容变得越来越丰富,同时面临的诱惑也是越来越大。其中就有不少群众进行违反吸毒犯罪的。那么,缓刑期间吸毒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刑法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若是仅是吸毒将撤销缓刑,若是原罪加上其他罪行的,将从原罪刑期加上其他刑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生活内容变得越来越丰富,同时面临的诱惑也是越来越大。其中就有不少群众进行违反吸毒犯罪的。那么,缓刑期间吸毒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刑法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若是仅是吸毒将撤销缓刑,若是原罪加上其他罪行的,将从原罪刑期加上其他刑期。
一、我国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含义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缓刑期间吸毒的具体惩罚规定,缓刑还继续吸毒的将撤销原有缓刑。因此在进行服刑的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我认识错误,并且更改以前的错行。同时,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禁止进行犯罪行为,如有发现相关执法部门会严格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