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员处于睡眠状态,但每个监室内留有值班人员,这些值班人员主要是起到防止已经休息的人员出现突发病情的一个报告的作用,因此,夜间值班人员须高度关注,看他们是否处于值班位置;看他们是否有违规的行为;看他们是否观察其它人员的就寝,如果值班期间看书、瞌睡、大声说话、干杂活等要立即纠正。
我们很多刑事方面的法条都有判处行为人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这个是刑法的量刑情节,是根据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以及造成的后果来认定的。拘役一般都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比较轻微。那么关于拘役看守所睡觉值班吗?
一、 拘役看守所睡觉值班吗
看守所值班人员属于民警,即国家公务员,要按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对于特殊岗位的,即使双休日不能休息,也要补休够法定休息时间。 否则就是单位违法的。
二、看守所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既然判刑还在看守所,也就刑期大致在一年以下,看守所不会为难他,就是改造,简单劳动,依法管理犯人而已;
家属会见有规定,大致一月会见一次,要带好相关证件,提前联系,最好咨询当地看守所。
如果是短期的拘留的话就是每天座板,也就是直挺挺的坐着,劳动不多,因为看守所人流量大,不固定,每天都有出来进去的,都是短期的,不像监狱。伙食是清水煮青菜,馒头或者米饭,管饱不管好。吃饭有时间规定,吃不完就饿着,得快点吃。每天睡觉留一个人不能睡,要轮流值班,打呼噜的人家还得给你弄醒了。上厕所就在号里,大家都能看到。每个人一个账号,家属存钱,买东西,也就是买榨菜,方便面,而且不是你想买就买,明明你买的,也未必到你手里。每个号里都有一个板长,管着这几个人,不用干活。大致也就这些吧。
三、加班与值班有何区别?
“值班”与“加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含义迥异。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外仍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由此可见,加班和值班在工作内容、工作强度方面是存在区别的,值班的工作内容通常是与本职工作不同的;工作强度也比正常工作小,没有实际生产任务。因此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以及在工作期间是否可以休息等方面来判断。对于值班费的计算,法律并未限定,实践中,值班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按加班费支付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
拘役看守所睡觉值班吗?看守所上班的工作人员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是民警,也是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一定的休息时间的,一周上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四十个小时,如果存在特殊的情况的应该加班的,也不可以超过太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