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儿童的这种行为当然是犯法的,即便是成年人也不能因为个人私怨去故意伤害对方,刑法规定的是,如果对儿童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话,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一般都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儿童是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的,儿童也不会跟对方产生什么重大恩怨。
一、刑法规定故意伤害儿童犯法吗?
故意伤害儿童是犯法的,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儿童进行故意伤害的,应该要故意伤害罪量刑的基础是进行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不认罪能定罪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根据上述规定,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反过来说,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不足的,即使被告人认罪,也不能定罪量刑。
三、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无论故意伤害的对象是谁,这都是一种犯法的行为,当然,很多孩子可能在小的时候都会特别的调皮,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忍受不了孩子这种调皮的性格就不管不顾的对儿童实施一些故意伤害行为。这样的做法不仅是犯法,而且在人性上来说,毫无人性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