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因为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的话一般是不能判缓刑的,因为被数罪并罚的这些犯罪分子要比一般的犯罪分子性质恶劣一些,对恶性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重惩才能起到震慑性的作用,可缓刑只针对那些主观恶性较小的刑事犯罪。
一、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并罚是否可以判缓刑?
数罪并罚在一般情况下不宜适用缓刑,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比犯有一罪的犯罪分子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而适用数罪并罚之方法,就能依法对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处以较重的刑罚,有利于惩治犯罪。因此,设置数罪并罚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二,一是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二是体现了法之正义性与实现刑罚之目的性。正是基于此,刑法理论与实务上都强调,一般情况下对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不宜适用缓刑。
2、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1、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认定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是故意伤害了。
3、量刑方面不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总之,在现有的被数罪并罚的案例当中几乎没有判缓刑的,就算是判缓刑,也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原因和造成的后果都不是特别的严重。不过,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原来就是寻衅滋事的话,故意伤害行为可能会被寻衅滋事所吸收,并不会数罪并罚。